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供销社
关于抓紧做好商贸流通和服务业灾后
恢复重建规划工作的通知
雅安市、成都市、眉山市、乐山市、甘孜州、凉山州商务局、供销社,省供销社直属企业:
为做好“4.20”芦山地震灾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恢复重建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紧办理。
一、提供震前行业基本情况
组织灾区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震前(截止2012年底)商贸服务业基本情况,按照填表说明要求,抓紧填报《震前商贸服务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表中涉及供销系统网点数和营业面积由县供销社向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供。
二、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灾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供销社要在前期开展行业受损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切实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填报《商贸服务设施恢复重建重点项目明细表》(附件2)。商务主管部门、供销社要加强沟通衔接,报省上的重建项目规划情况要与报同级发改部门的规划项目及数据保持一致。
三、工作要求
灾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供销社要高度重视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做到领导、机构、经办人员落实。要总结提炼“5.12”灾后重建规划工作经验,认真扎实开展本次规划工作,确保规划项目切实可行,如期完成。上述两表以市(州)为单位,由市(州)商务局于2013年5月8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州)供销社也按此时限向省供销社报送本系统项目明细表,省供销社直属企业在属地申报,并向省供销社报送。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联系人:张正勇
电话/传真:028-83220473
邮 箱:scsw_sjc@126.com
省供销社联系人:孙 进
联系电话:028-86623358
邮 箱:scgxyw310@126.com
附件:1. 震前商贸服务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 商贸服务设施恢复重建重点项目明细表。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供销社
201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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